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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音乐厅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19/09/01 浏览量:

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音乐厅使用管理制度

 
 
音乐厅为音乐学院师生进行教学、科研、演出的特殊场所,为使音乐厅的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音乐厅发挥最大效能,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特制定音乐厅使用管理规定:
一、管理小组构成
1、音乐厅管理小组总负责人张蒙
后台操作(灯光、音响等)负责人张莹 张禹霖
消防设施、维修及现场管理员李永铁
2、使用音乐厅,需提前三天到校办办理手续,外单位由院长批准,本校由院办批准。
3、音乐厅开展活动期间,后台操作员、现场管理员、消防设施及维修管理员必须在场。
二、使用管理制度
1、音乐厅所有设备均为学院财产,使用者要珍惜爱护。
2 音乐厅除音乐系正常的教学、科研、排练、演出以外,其他单位使用均实行租借方式有偿使用,具体标准由音乐系确定。
3、音响设备由音乐厅管理小组专人使用,其他人员不得调试。
4、进入音乐厅,不得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5、爱护室内公共设施,讲究卫生,严禁踏椅、跺墙等不文明现象。
6、参加活动时要着装整齐,言谈举止得体,营造一个优雅的环境。
7、活动内容要积极健康,避免低级趣味的东西。
8、参加活动的师生要尊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为对方提供服务。
9、使用音乐厅的单位,必须保证音乐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完好,必须保证音乐厅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盗。
三、安全防范制度
1、音乐厅大门钥匙由办公室及现场管理员各持一把。
2、严禁在活动室内吸烟及使用点火工具,不准私自引线用电。
3、每次活动前,活动负责人需提醒参会人员消防通道的位置,维持好会场秩序,并且控制好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量。
4、活动期间,现场管理员需全程做好相关安全工作,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前后四扇大门敞开,及时制止妨碍正常活动秩序的现象,防止造成任何危害,万一出现消防安全要及时采取措施。
5、活动期间, 后台操作员注意灯光、空调使用情况,不得长时间使用
6、活动期间,消防设施及维修管理员需全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正常供电,保证设施防火安全,万一出现故障要及时解决。
7、活动结束后,现场管理员及时开启大门,活动主持人应组织参会人员有序退场。
8、活动结束后,后台操作员及现场管理员要熄灯断电,关锁门窗,防止财物丢失并且及时清扫,保持厅内干净整洁,消防设施及维修管理员及时做好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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