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调解委员会工作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音乐学院教学秩序及学风教风的管理,能够及时准确的处理学生及老师们反映强烈的在校问题,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保护学院声誉,为求“公正、公平、公开”的处理原则和方式,经音乐学院班子集体商讨,特成立“音乐学院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由音乐学院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构成,对学生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审议并提出解决方案上报音乐学院班子审定;如“委员会”无法解决,则上交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及院长进行处理。
调解流程:
1、师生提交所反映问题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委员会”秘书处(关于教师本科教学方面问题申诉材料提交给王天姿;本科学生申诉除教学外的问题材料提交给梁娜;研究生学生申诉的所有问题提交给周立波)
2、“委员会”进行审议
3、“委员会”提出解决方案
4、学生认可解决方案并签字,如不认可则上报分院领导进行进一步处理。
该说明从公布起即刻执行。此后,在校师生关于对教师师风师德及学生学风表现等方面问题提出异议,均按此办法执行。如没有通过“委员会”审议而私自将此类问题在网络上进行发布,一经发现,将认定为对学校及个人的恶意攻击和抹黑行为,按照学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音乐学院调解委员会名单
委员会负责人:孔云霞
专业教师代表:于 欢 于一丹 孔云霞 王 颖 苏广勇
赵大光 康亦慧
行政教师代表:辅导员1 研究生教务秘书1 本科教务秘书1
学生代表:本科代表;研究生代表
委员会秘书:
本科教务秘书2(负责接收申诉教师本科教学方向问题);
研究生教务秘书2(负责接收研究生学生申诉的所有问题)
辅导员2(负责接收本科学生申诉除教学外的问题);
吉林艺术学院 音乐学院
2019年9月